在进行评价时,对五项指标进行评价:身高标准体重、肺活量体重指数、台阶指数、50或跳远、握力体重指数或仰卧起坐或坐位体前屈。在评价后,以100分进行记分,各项评价分数的加权分值是:身高标准体重15分;台阶指数20分;肺活量体重指数15分;50米跑或立定跳远30分;握力体重指数或仰卧起坐或坐位体前屈20分。
大学男生体侧项目及各自所占百分比为:体重指数15%,肺活量15%,坐位体前屈10%,立定跳远10%,50米跑20%,1000米跑20%,引体向上10%。
大学女生体侧项目及各自所占百分比为:体重指数15%,肺活量15%,坐位体前屈10%,立定跳远10%,50米跑20%,800米跑20%,仰卧起坐10%。
本标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本标准的最后得分,满分为100分。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:90分及以上为优秀,75分—89分为良好,60分—74分为及格,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。